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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拆迁范围核定 | | 1.范 围 |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拆迁范围核定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 | 2.法律依据 |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 3.申报条件 | 3.1 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2 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有机衔接与协调。
3.3 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有机衔接与协调,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协调。 | | 4.申报材料 | 4.1 《拆迁范围申请表》一份(建设单位申请拆迁报告)。
4.2 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4.3 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图册一套。
4.4 属原址改建的,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4.5 1/1000或1/500地形图(原件)4套(其中一套用红色铅笔画出拆迁范围)。 | | 5.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6.办理程序 | 6.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请。
6.2 受理(窗口,责任人:葛峰,1个工作日)。
6.3 初审(窗口,责任人:葛峰,1个工作日)。
6.4 勘察(窗口,责任人:葛峰)。
6.5 审核(责任人:胡晓骥,1个工作日)。
6.6 会审(市城市规划局,1个工作日)。
6.7 发证(窗口,责任人:葛峰,1个工作日)。 | | 7.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8.收费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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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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