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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办理规程
 
   建筑方案设计审批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方案设计审批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申报条件  3.1  相关报建资料齐全。
3.2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关控制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3.3  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3.4  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中规划管理内容。 
4.申报材料  4.1  《建筑方案审批申请表》一份(建设单位报审建筑方案审批报告)。
4.2  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图一套及规划设计条件统治书复印件。
4.3  具有建筑设计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方案一套(建筑方案审报图要求:
    A.以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绘制的总平面图2份(1:500)(含电子文件 DWG格式)。
    B.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1:100或1:200)各2份。
    C.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均应和批复详细规划相对应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规定的,应附批准的专题论证报告。
4.4  规划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6.办理程序  6.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请。
6.2  受理(窗口,责任人:葛峰,1个工作日)。
6.3  初审(窗口,责任人:葛峰,1个工作日)。
6.4  勘察(窗口,责任人:葛峰)。
6.5  审核(责任人:胡晓骥,1个工作日)。
6.6  会审(市城市规划局,5个工作日)。
6.7  发证(窗口,责任人:葛峰,1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收费依据   
 
相关表单下载
蚌埠市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doc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shs
相关审批流程
建筑方案设计审批流程图.s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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